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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催收公告登报
发布时间:2021-09-30点击量:
催收公告
下列借款人在XXX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支行办理了个人经营X贷款。但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本付息,至2011 年12 月31日止,已出现违约,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予以公告。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1年12 月31 日的贷款本金余额,借款人应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。请下列借款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银行联系,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。否则,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,特此催告。联系电话:XXX-XXXX23联系人:王XXX&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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